全面貫徹好新刑訴法,公安機關和廣大公安民警必須進一步端正執法思想,牢固樹立人權保護意識,切實維護公民尤其是犯罪嫌疑人、辯護人等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保證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本報記者李恩樹文/圖
  新刑事訴訟法於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部新法給公安機關的執法理念、刑事執法工作機制帶來怎樣的變化?如何保障公安民警規範執法?12月11日,公安部法制局負責人就此接受了《法制日報》記者的專訪。
  牢固樹立人權保護意識
  《法制日報》記者:新刑事訴訟法的實施對公安機關執法活動有何影響?
  公安部法制局負責人:新刑訴法將“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寫入總則,不僅具有宣示性,也配套規定了具體措施,加強了對偵查權的監督,完善了辯護權,暢通了當事人、辯護人對違法偵查行為的投訴渠道,對公安機關的人權保障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面貫徹好新刑訴法,全體公安民警必須進一步端正執法思想,牢固樹立人權保護意識,切實維護公民尤其是犯罪嫌疑人、辯護人等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保證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修改後的刑訴法兼顧了打擊與保護、公正與效率,既強調人權保障,也強化了打擊犯罪的措施和手段,例如,細化了逮捕條件,延長了傳喚、拘傳時限,明確了查封措施。當前,刑事犯罪的動態化、智能化、組織化增強,一些新型違法犯罪不斷出現。這些新規定有利於公安機關更有力地應對複雜的犯罪形勢,提高偵查打擊犯罪效率,履行好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職責。
  新刑訴法為公安機關增加了新任務,對公安執法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例如,增加了人民警察出庭作證的規定,要求民警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嚴格依法收集證據,進一步提高法律素質、專業素質以及出庭作證技能;再比如,明確了證人保護、強制醫療、刑事和解等新的法定職責。這些新增任務以及相應的法律規定要求公安機關必須進一步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切實完善有關配套制度和工作機制。
  健全證據收集審查機制
  《法制日報》記者:一年來,公安機關建立了哪些新機制?
  公安部法制局負責人:面對依法治國的新形勢、新任務和新刑訴法的更高要求,各級公安機關自覺地把貫徹執行修改後的刑訴法同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緊密結合起來,從學習貫徹以及調整完善執法制度、嚴格執法管理監督等多個方面開展工作,確保新刑訴法在公安機關得到全面正確地貫徹實施。
  各級公安機關抓緊制定、修改相關配套制度,將新刑訴法的規定落到實處。目前,作為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的基本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和刑事法律文書已經修訂下發;對於涉及辦案中某一方面且變動較大、需要對工作機制進行調整的問題,如對訊問過程錄音錄像、強制醫療等,正在制定專門的規範性文件。
  各地公安機關積極做好配套制度的制定、試點工作。北京市公安局調整健全內部相關工作機制,對於部門互涉的有關問題,市局積極與檢、法、司等部門溝通和交流,完成了有關律師行使辯護權、公安機關偵查人員及鑒定人出庭、強制醫療等7項配套規定的起草工作;上海市公安局與其他政法部門會簽或單獨制定了21個配套貫徹執行文件,內容涵蓋非法證據排除、逮捕必要性條件、民警出庭等方面,統一了執行新法新規的具體要求,確保了法律的順利實施。
  健全證據收集固定審查機制,切實防止冤假錯案。公安部專門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刑事執法辦案工作 切實防止發生冤假錯案的通知》,要求各級公安機關進一步加強刑事科學技術建設,增強依靠科學技術發現、提取證據以及檢驗、鑒定的能力,切實實現由“抓人破案”向“證據定案”以及“由供到證”向“由證到供”的轉變;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新刑訴法關於依法全面取證和審查判斷證據的要求,收集的證明有罪或者無罪、罪重或者罪輕的所有證據都應當歸入案卷全部移送,防止先入為主,並嚴格審查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以及證明力,堅決排除非法證據;充分保證犯罪嫌疑人的訴訟權利和律師執業權利,按照法定程序規範執法。
  普遍運行網上執法辦案
  《法制日報》記者:制度最終要靠人來執行,為了保障公安民警規範執法,公安機關採取了哪些措施?
  公安部法制局負責人:刑訴法修改發佈後,公安部先後組織了多期專題培訓班,對承擔刑事執法的警種和法制部門的業務骨幹進行了培訓。今明兩年的執法資格等級考試,也將修改後的刑訴法作為重點考試內容,以考促學、以學促用。通過學習培訓,廣大民警準確領會掌握新刑訴法所規定的各項辦案程序以及各項人權保障的要求。
  為從源頭髮現問題、解決問題,公安機關積極建立系統、規範的執法管理體系。在一線執法單位普遍配備了專兼職法制員,建立起保障規範執法第一道防線;改革執法質量考評制度,強化日常考評和執法檢查,加大社會評價權重,增強考評的科學性。同時,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及時糾正問題,落實責任。
  《法制日報》記者:為保障新刑訴法的實施,公安機關在執法辦案場所以及信息化建設上做了哪些工作?
  公安部法制局負責人:近幾年,公安部部署在全國公安機關一線辦案單位大力開展執法辦案場所規範化改造工作,對辦案區、辦公區、接待區、生活區實行分別設置和管理,目前全國90%以上的辦案所隊完成功能區改造。公安部新近下發《公安機關執法辦案場所辦案區使用管理規定》,杜絕違反規定不在辦案區辦案問題,並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全面清理安全隱患。強化對執法活動的音視頻監控,辦案區、羈押場所相關功能區電子監控設備按照要求開通運行。
  目前,全國各地普遍建立運行了網上執法辦案信息與監督系統,實現了案件的主要執法環節都能夠依照法定程序在網上流轉,各地公安機關還逐步為一線執法民警配備執法現場記錄儀等裝備,對接處警等重要執法環節實行同步錄音錄像,切實提高了辦案效率,降低了辦案的人力、物力和時間成本,也保證了辦案流程的固定、透明,有效防止了暗箱操作。
  經過5年的不懈努力,公安民警規範執法的能力明顯提升,公安執法制度體系基本形成,執法辦案場所面貌一新,執法管理更加科學系統,為執行好新刑訴法打下了堅實基礎。
  提高辦案質量防冤錯案
  《法制日報》記者:下一步,公安機關如何進一步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
  公安部法制局負責人: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應當清醒地看到,實踐中還存在許多不適應的地方。少數公安民警人權保障意識、程序意識還未牢固樹立。一些民警素質能力還不能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此外,新刑訴法關於證人保護、訊問時要全程錄音錄像等新的要求,需要進一步充實警力,加強基礎建設,以保障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
  公安機關將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要求,緊密結合公安工作實際,進一步強化執法培訓,加強執法制度建設,完善執法管理工作機制,落實執法辦案場所使用管理,拓展執法信息化應用,持續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努力提高辦案質量和執法水平。同時,圍繞貫徹新刑訴法,從預防冤假錯案入手,探索辦理刑事案件新機制,針對實施中遇到的困難,積極研究解決辦法,確保法律有效實施。
  本報北京12月11日訊
  (原標題:公安部:公安執法制度體系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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