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評論員 肖暢
  湖北作協主席方方近日發微博稱:“我省一詩人在魯迅文學獎由省作協向中國作協參評推薦時,以全票通過。我很生氣。此人詩寫得差,推薦前就到處活動。”之後方方又提供了部分詩句,網友確定這位湖北詩人名叫柳忠秧。日前,柳忠秧回應質疑稱“一切都得以法律做證據”,“讀懂我的詩才有資格說話”,並誓言“要跟她戰鬥到底”。
  文學藝術免不了爭議,一切討論都是自由的,我們也相信好的作品經得起質疑和推敲。有沒有觸犯權利,是否涉嫌誣告,這也的確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至於讀不讀得懂,這並不重要,詩歌縱然是個人心靈的獨白,一旦變成出版物,就是給人看的,讓人評頭論足的,盛贊或者批評之聲都無法為作者左右。就算不是一個作協主席,只是一個不懂文學的門外漢,想必也有資格說上幾句不中聽的話。
  當然,這事件不止關乎文學藝術之爭,更涉及文學獎是否存在貓膩的問題。中國大大小小的獎項不少,但關於得獎門道、貓膩、作假的說法同樣多,魯迅文學獎、茅盾文學獎也不能幸免。在業界,某某四處活動打通了關係而拿獎,這類傳聞時或有之。在外界,普通人眼中,的確不少封獎的作品日後成為經典,但同時也有不少“讀不懂”的東西披著大獎的光環走向市面,讓人難辨好壞。到底有沒有貓膩呢?我們無法輕下判斷,但歡迎把這類事情挑明瞭說,讓那層窗戶紙捅破,把是非真假放在臺面上求公斷。
  文學獎奠定於一定的藝術標準,這個標準靠業界拿出來,代表著業界的共同認可,評獎往往是專業活,是“讀得懂”的行家操作。形象的說,文學獎是文學界推出集體認可的優秀作品,向社會公眾推廣。但是,往往我們的一些行業不是藝術圈、專業圈,而人情圈、關係圈,內部沒有什麼共同標準,只有你好我好的一團和氣氛圍。作家之間虛情假意的吹捧,學者搬出前沿理論佐證敗人胃口的作品,眾星捧月推出的卻是三流作者,這些現象並不罕見。熟人走到了一起,“客套病”泛濫,有時候根本不用去打點、走關係,人情脈絡自然而然運作,評獎變成了禮品,評獎者在內部分起了果實,大家習以為常,久而久之甚至認為是自然之理。這樣的醬缸文化,倒是需要衝盪一下,一些心照不宣的東西就是需要挑明瞭說說。
  人們常說,優秀經典是時間篩選出來的,但如果一個社會連做出真實、正直評價的行家都稀缺,連一個至高級別的獎項都可能會被烏七八糟的氣氛敗壞,只怕時間也只能刷選出垃圾。當一個個作家、理論家都活在稀泥裡面,礙於面子,講人情世故,在評獎桌上、在電視機前、在報紙上對一些爛俗的作品表達稱贊,整個社會的文學欣賞能力都被他們干擾、拉下了。在這個意義上,文學獎的貓膩,意味著文學辨別能力的蛻化,意味著大眾根本不知道當下出產了一些什麼好作品,不知道有什麼值得一看的,因為基本的文學嚴肅趣味在文學的體制內、行業內、業界內就率先瓦解了。
  把可能的貓膩、作假挑明瞭說,沒什麼不可以。是好是壞,可以自由爭論,臺面上明刀明槍地“單挑”,都值得鼓勵。只要不活在一攤淤泥裡面,熏染在醬缸裡面,總還有分辨是非好壞的機會。我們歡迎方方的這類舉動,也期待柳忠秧在公開回應與質辯中為自己的詩作藝術正名。  (原標題:文學獎有無貓膩就該挑明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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