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記者 陳斯)記者從市住建委瞭解到,本市計劃將自住房納入保障房序列管理,組織專家審核規劃設計,施工過程也將被網格檢查覆蓋;但同時,自住房產權仍然屬於商品房。
  自住房頻出問題引關註全部納入保障房管理
  按照計劃,本市將在去年、今年兩年實現7萬套自住房供應,2萬套在今年年底以前實現銷售。而目前進入銷售環節的幾個項目,就引發了一系列戶型設計、信息不透明、合同條款涉嫌有失公平等問題。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問題產生的根源在於自住房屬於新生事物,管理制度和辦法還在探索完善之中。
  近日,順義新國展滿庭芳自住房項目被曝在合同制定上玩“花活”, 多個條款有失公平,尤其是關於面積差異處理、交房時間和質量問題的約定對業主非常不利。該負責人稱,已經註意到此事,將嚴格審定合同示範文本,確保公平。
  “由於政府對自住房價格、戶型等進行了嚴格限定,因此與商品房市場運營規則有較大差異。我們將逐步把自住房納入保障房管理體系,用更嚴密的管理來維護購房者利益,提高自住房品質,做到質價相符。”該負責人表示,政府將研究自住房最基本的建設標準,而不能任由開發商確定。
  這也就意味著,未來自住房設計規劃、施工建設等環節都將執行本市最嚴格的制度。
  自住房產權仍是商品房
  將自住房納入保障房管理之後,老百姓拿到的房產證,會不會也變成保障房?市住建委回應,雖然管理出現了變化,但自住房原有的政策都不改變,已經確定的自住型“商品房”性質也不會改變。
  “現有政策全都不變,具體來說,就是指供地計劃不變、定價原則不變、套型面積不變、銷售對象不變、產權性質也不變。”這位負責人說,原本保障房序列中已經有房屋性質為商品房的兩限房,而將自住房納入管理,完全是為了讓其更合理、更科學,而非改變房屋原有的屬性。
  其中,自住房用地仍由房地產企業通過“限房價、競地價”等出讓方式公開競得;自住房套型建築面積,仍以90平方米以下為主,最大套型建築面積不超過140平方米;其銷售均價,原則上仍舊按照比同地段、同品質的商品房價格低30%左右的水平確定。
  同時,自住房的銷售對象仍是按照限購政策規定的在本市具有購房資格的家庭。自住房銷售程序、轉讓管理等政策也不會改變,符合條件的購房者仍按原方式進行購買。  (原標題:自住房“房本兒” 仍是商品房 將逐步納入保障房管理體系 但產權性質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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